House-Brackmann 面神经功能分级
面瘫House-Brackmann Facial Nerve Grading System
面神经功能分级的全球金标准。从I级(正常)到VI级(完全麻痹)6级分类,综合静态对称性、前额运动、闭眼功能及口角运动四维度评估。
📋 评分细则与方法
📋 操作指南
安静明亮房间、镜子、House-Brackmann分级表1份(I-VI级)、可选录像设备以记录动态表情。患者脱帽/摘眼镜、暴露双侧面部至发际线。评估前了解病因:Bell麻痹/带状疱疹(Ramsay Hunt综合征)/听神经瘤术后/颞骨骨折/腮腺术后等。记录发病日期。
- 【静息观察】让患者面部放松、双眼平视前方。观察双侧面部对称性:额纹是否对称、眼裂大小差异、鼻唇沟深浅、口角是否下垂/偏移。记录静息下面肌张力(正常/轻度不对称/明显下垂)。
- 【随意运动评估】逐项指导患者做以下动作并双侧对比:①抬眉/皱额(观察额纹形成及抬眉幅度);②轻闭眼(观察眼裂闭合程度及睫毛征);③用力闭眼(评估眼轮匝肌最大收缩力);④露齿/微笑(观察口角向上向外移动幅度);⑤鼓腮(观察有无漏气、鼻唇沟变化);⑥噘嘴/吹口哨;⑦下唇向下外翻(评估颈阔肌功能)。
- 【分级判断】I级=正常(所有区域功能正常,对称);II级=轻度功能障碍(静态对称正常,动态轻度不对称,可完全闭眼,口角轻度无力);III级=中度功能障碍(静态可见轻-中度不对称,用力可完全闭眼但费力,额肌有轻度收缩,口角中度无力);IV级=中重度功能障碍(静态明显不对称,用力闭眼仍不能完全闭合,额肌无运动,口角明显无力);V级=重度功能障碍(仅可感知轻微运动,闭眼不全>2mm,口角几乎无运动);VI级=完全瘫(完全无任何面部肌肉运动)。
- 【关联信息记录】标注发病日期(Bell麻痹自然病程:70%在3周内开始恢复)、是否伴味觉障碍/听觉过敏/耳后疼痛、是否有联动运动(口-眼或眼-口联动综合征)。联动一般在发病后3-4月出现,是面神经再生错配的标志。
单次完整评定约5-8分钟。Bell麻痹急性期每3-7天复评一次以追踪进展;稳定恢复期每2-4周复评;后遗症期每3-6个月评定。面神经修复术后每1-3月评定。
HB分级的最大区分点在于眼闭合程度——III级与IV级的核心区别:III级「用力可完全闭眼」vs IV级「用力仍不能完全闭合」。眼闭合不全(≥IV级)是眼科急症信号→需角膜保护(人工泪液/眼膏/眼罩/临时睑缘缝合)。HB分级简便快速但分级间为间断式(非连续数值),对轻微恢复变化不敏感——若需追踪精细恢复曲线,建议联合Sunnybrook量表。约85%的Bell麻痹在6月内恢复至I-II级。
常见错误:①仅评定静态忽略动态——静态可对称但动态明显不对称者(如额纹消失但口角尚可)需按动态最差区域评级(通常≥III级);②忽视联动运动——联动症常出现在恢复期,HB分级本身不单独量化联动,但应在备注中标注(可辅以Sunnybrook量表联动评分);③不同评估者间分级一致性一般(尤其II vs III、IV vs V的边界)→建议同一患者固定评估师,或结合Sunnybrook量表定量评分以减少主观偏倚;④对双侧面瘫(如Guillain-Barre)不适用HB分级。